SM - JYJ 專屬契約紛爭 '仲裁失敗' 9月本案訴訟最終判決

SM與JYJ最後的仲裁決裂, 此案再度邁向民事訴訟

10日下午於首爾中央地方47民事部舉行的, SM娛樂與團體JYJ的專屬契約存在與效力確認仲裁中, 雙方的意見仲裁失敗了, 且妥協模擬兩可, 此案再度回復到原先的民事訴訟

這天JYJ方面的律師說明 "本來意見分歧就很嚴重, 所以仲裁不可能成功, 裁判所說9月中旬會指定判決日期然後宣判, 但是在宣判之前, 法院是站在推薦雙方的自律性協議或仲裁的立場"

律師又繼續說 "SM方面提出的, 是讓大家把過去的紛爭通通都忘記, 但是我方是對於像合約精算問題等, 固守著必須要以法律來說清楚的主旨, 所以是 '掩蓋掉吧' 的立場, 跟 '如果要那樣做的話幹嘛開始告' 的立場, 其中差距不小, 所以沒有辦法統一意見"

"演藝圈的業務相當的複雜, 最重要的是, 合約無效情況的判例一次都沒有過, 所以要保護委託人很困難, 特別是在SM方面並沒有將與JYJ 的合約全部公開的狀態下, 對此為了要能確實的保護委託人的權利, 我們才下了像這樣的決定"

另一方面, 曾經以東方神起的成員來活動的金俊秀, 朴有天, 金在中等, 於2009年7月, 向法院提出了 '中止不正當的專屬契約' 之假處分申請, SM也以對此假處分提出異議申請來應對

雙方於去年5月開始, 做了6次的仲裁商議, 努力要將彼此立場間的意見相異縮小, 去年年底最終還是和解不成立, 審判再開, 之後隨著最終宣判延到了8月, 此紛爭也超過了3年

以上

 

新聞內文到這邊, 下面是我在2個部落格看到的審判相關日期, 當作參考

20120810-2  

 

강제조정이 이뤄진 경우 조정기일은 8월10일, 14일 JYJ측 16일 SM측이 조정결과를 수령합니다 28일까지 JYJ측 30일까지 SM의 이의신청이 마감됩니다 10일까지의 조정은 강제조정이므로 양측의 입장과는 상관없어요.

上面說 : 進入強制仲裁的話是8月10日, 14日是JYJ 這邊領取仲裁結果, 16日是SM 這邊領取仲裁結果, 然後對於仲裁結果的異議申請, JYJ 方面是到28日, SM 方面是到30日, 到10日之前的仲裁是強制仲裁, 所以跟雙方的立場沒有關係

強制仲裁什麼的我是看不懂啦... 反正按照這個內容的話就是說, 今天8/10的仲裁已經失敗了, 8/14跟8/16仲裁結果會分別送去給JYJ和SM, 然後給一段提出異議申請的時間 (SM不要再搞了!!!!!!), 最後9/10 (或者按照新聞裡說的9月中旬), 這個仲裁的結果跟一審的判決就可以宣判了

 

上面SM提出的和解建議, 真是不管看幾次都覺得好笑...

JYJ 的律師回答的也好笑, "要這樣做的話我們何必開始告" , 說的好, 讓這3年不要白費, 讓演藝圈出現第一個能夠保障藝人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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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y06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