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找一篇評論性的文章來翻譯, 想看看除了SM和仙后以外的人的看法, 這個PD日報常常對演藝界的新聞提出中肯的看法, 所以我就翻了, 很長喔, 沒耐心的人請PASS吧

< SM和東方神起剩下的, 八天的時間 >

"只有一天也好, 我想做你房裡的睡床" 這樣細聲的唱著, 東方神起的 "Hug" , 在2004年發表的時候, 大家都笑了, 歌詞幼稚是一個原因, 意味著 "東方的神起來了""東方神起" 也很莫名奇妙, 成員們的四個字的名字也是笑話之一, 初期五人組男生合唱團體的模式也是一個原因

但是他們的舞蹈和歌唱實力卻不幼稚, 東方神起衝上了日本Oricon榜的頂點, 在國內也是保有80萬Fan Club會員的最高偶像團體, Oricon榜的編輯長以這樣的話語來稱讚日本最成功的韓國藝人東方神起 : "除了日本人之外的亞洲藝人, 在綜合榜拿到第一, 是隔了20年以來的第一次, 銷售超過10萬張的則只有Led Zeppelin和披頭四而已"

創造出在日本唱歌的 "韓流" , 比起寶兒, 更之前還有S.E.S, 但是東方神起的作用是最大的, 在日本最大的唱片行, 將東方神起的大型海報與披頭四的並列著, 只展示韓國唱片的K-Pop專區的誕生也是因為東方神起, 今年在夢的舞台-日本東京巨蛋舉辦的演唱會, 門票在初回就售罄, 連看不見舞台的臨時座位也通通賣光了

更令人驚訝的是, 比起日本, 東方神起在中國, 台灣, 香港等亞洲國家有更多的人氣跟收益的保障, 차우진大眾音樂評論家說明 : "剛開始是以中國本土為目標, 所以東方神起的收益比重是中國大大高於日本, 特別是其影響力甚至及於中亞北部的蒙古跟吉爾吉斯(Kyrgyzstan)的程度, 飯的忠誠度也很高"

這樣將記憶猶新的東方神起的人氣密密麻麻的介紹, 其實是因為事實上他們已經踏上了解散的順序, 法院接受了東方神起三名成員英雄在中, 祕奇有天, 細亞俊秀提出的專屬契約效力停止假處分申請, SM娛樂公司更在2日的記者會上反駁了他們的主張, "東方神起預定在明年春天回歸, 在12之前給我們回覆" 這樣給予了最後通牒, 拒絕的話就會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

SM會這樣強硬的對東方神起三名成員, 理由就是SM高度依賴東方神起的獲益構造, SM的所屬歌手寶兒進軍美國之舉事實上是原地踏步的狀態, 而少女時代, Super Junior, Shinee, f(x)等等加起來的收益也比不上東方神起活動所得, 當然, 我們也不能忽視是由於SM的操盤東方神起才得以容易的進軍日本中國等為首的亞洲市場

"三名成員會盡最大努力, 和往常一樣的, 以完全的姿態來活動" 雖然提起訴訟的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的法務代理人世宗做了這樣的表示, 還附加說成員五個人絕不會解散, 但是已經有幾家企劃公司在跟三名成員私底下進行接觸的說法傳來傳去, 這種狀態之下, 也不能排除單飛的可能性

由於法院已經針對13年的契約期限做了判決, 所以這個是所屬公司在法律領域不得不接受的部份, 剩下的收益金跟內部問題都可以用法律解決, 問題是 "東方神起" 這個品牌不見的話, 不管是三個人還是兩個人分裂, 現在的東方神起就要消失了, HOT解散之後, 分散成Kang ta, 文熙俊, JTL , 他們是怎樣失去力量的, 我們已經看見了

寄生於大型企劃公司的資本以及契約關係的娛樂構造只能不同的重複惡循環, 離SM公司給予東方神起的時限12日, 還有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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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y06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