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來打開韓國Naver新聞的網頁, 啪~~~~全部都是 "東方神起OO失敗" 的字樣, 害我手抖個不停, 抖抖抖的, 眼淚都要飆出來, 抖抖抖的打開韓文字典, 又抖抖抖的拿起手機準備要報壞消息, 終於查到是 "調停失敗" .......

我說....新聞記者的標題可以下的再機車一點.....

我還以為, 前天法院拿到所有的文件之後, 今天就判了神起敗訴, 也太有效率了吧??? (法官真的判的話, 這輩子可能不用想要平靜的上街了) 先看一下令我心臟幾乎要停止的第一篇報導...

"東方神起調停失敗, 裁判所將在近期之內決定" 人氣團體東方神起成員與所屬公司SM娛樂進行中的專屬效力停止訴訟, 已經確定放棄調停, 以判決來辨明當中的是非, 上個月的30日, 首爾中央地方民事合議50部曾請三名成員到場, 詢問是否有協議的意願, 今天(10/14)已經確認三名成員 "沒有調停意願" 的立場, 如此一來, 法院將來不會再傳喚雙方, 並將在近期之內對此事件最出最後判決

另外一篇, 法院發布的內容都差不多, 但是這邊寫的近期, 居然寫1-2天!!! (原文是금명간, 就是今明兩天的意思) 太刺激我的心臟了買嘎...

下一篇...令人心酸的內容, "東方神起的成員們表示, 在這個位置上, 感情的裂痕已經深了, 即使契約條件改善, 也很難在SM娛樂公司的管理下進行演藝生活"  (死你哭滿...當初就叫你要快點低頭的...你這笨蛋!!!)  不過這篇是說判決本月之內會出來

先這樣, 晚一點有新的消息再來更新

 

偶來了...原來今天早上凌晨三點多有一個說明的比較詳細的新聞, 中秋節前夕(9/30)下午4點半的時候, 裁判所曾經傳喚三名成員到法院這邊, 因為沒有對外公佈, 所以飯跟裁判所的員工都不知道, 三個人就這麼從側門進入, 然後坐電梯進入了民事小法庭

8/22的時候, 雙方都只派了法律代理人去, 所以9/30裁判所特別傳喚本人試圖和解, 但是三名成員表示 : "感情的裂痕已深, 即使一部份的契約條件改善, 也很難在SM公司的管理之下進行演藝生活, 在這次的紛爭當中, 與李秀滿社長的言論爭吵, 已經使我們的感情狀態逼近極限了""我們並沒有要解散的想法, 可能的話希望五個人一起工作"

所以...就是這樣, 法院會參考國內外的案例跟判決, 在近期之內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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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y06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