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早上11點的 Sports Sourl 的報導 (這不就是...上次那篇假冒採訪三人的那一家嗎???) 害我看的有點怕怕的, 不過這次他們是打去問三名成員的律師的樣子, 大家就隨便看看好了
由於SM公司在2日的記者會要求三名成員方面對於明年春天東方神起在國內的Come Back活動, 在12日之前做出答覆, 引起了熱切的關注
今天 (10日) Sports Sourl 的記者直接去電給三名成員的法務代理人, 詢問是否在12日會對SM方面答覆, 法務代理人表示目前沒有相關的計畫, 對於三名成員的近況, 他表示 "三名成員正充分的休息當中, 我們根據假處分判決的趣旨, 正在準備新的活動"
(不管要不要跟隊伍會合, 單獨的活動都是需要準備的, 這個我也很同意, 要不然到時候會完全受制於SM公司)
對於那個 "最後通牒" , 法務代理人這邊決定以無視來回應 "我們現在沒有要特別對SM的記者會回應的計畫 , 特別是SM公司從8/5法院提出證據保全命令到現在都還是拒絕的狀態, 對假處分的判決, 以及假處分的趣旨等全然不想履行, 得先尊重法院的判斷和命令之後, 雙方才有可能對話啊" 這是基本前提, 再說 "三名成員可以脫離SM獨自活動, 這是已經通過裁判所的判決所確定的事情, 我們沒有必要再得到一次SM公司的同意"
對於要不要進行本案訴訟, 法務代理人說 "要不要提起對SM的刑事訴訟, 我們正非常慎重的考慮中"
怎麼會變成刑事訴訟??? 不是民事的嗎? 可是原文確實是寫刑事耶...
看完我突然想到...如果SM到現在都沒有提供帳務資料等等, 那就是說假處分判決的法官是在沒有這些資料的情況之下, 作出接受三名成員假處分申請的判決的, 所以關於帳務那方面的申請, 一來為了三名成員以後在本訴訟有可以求償的立場, 一方面也是因為資料不足, 所以才暫時駁回, 但是不公正契約的部份由於罪證確鑿, 就把專屬契約的效力停止了, 讓他們可以脫離SM自由活動, 不至於在漫長的訴訟期間被SM牽制綁住手腳
這樣的話到了本訴訟這部分應該也可以輕鬆打贏才對, 問題在於SM的收益不透明的部份, 韓國的國稅局在幹嘛? 快點去查~~~~ 收穫應該很豐富才對, 要是都沒賺錢或者賺很少, 李秀滿哪能住豪宅? 還一個人住兩間咧
PS : 如果三名成員不甩SM.....那亞巡深圳場..... 缺1.2個人也就算了, 問題是缺三個人啊... 而且還是主唱=.=" 我沒買票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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